國騰創投基金
國騰創投基金每年投資300萬元人民幣,由成都國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特別設立並委托創投基金委員會負責管理。其目的爲促進和提高成都學院的教學、科研、學術水平;促進産、學、研更好的發展和結合;促進教學改革和不斷深化和完善;鼓勵和支持學生創新、創業和研發能力的提升。同時激發大學生進行知識創新和開展科研活動的熱情,培養當代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重點支持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四川成都軟件技術專修學院的教職工及在校大學生進行創新創業的科研專項基金
主要支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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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國家産業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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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國際國內先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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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節能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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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騰産業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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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學手段提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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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改革項目(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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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意、預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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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市場前景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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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中試和産業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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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國內大賽獲獎項目、專利申請成功項目
注:不支持軟課題項目和技能、培訓、高耗能、非環保類。
支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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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類:優秀項目創意獎
支持對象:項目尚未實施,但項目創意或創業方案本身具備可行性,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或先進性。
支持方式:每個項目創意(或創業方案)獎勵申請人2000—3000元,獎勵名額爲每年不超過3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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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類:項目孵化
支持對象:實施初期的項目,或者擬實施且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
支持方式:投入項目初期的孵化資金或提供項目啓動資金,一般不超過20萬元。根據項目需要,可幫助引入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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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類:項目投資
支持對象:已實施的項目,或符合國騰集團産業發展方向。。
支持方式:由創投基金(單獨或聯合外部風險投資基金)投資,投資金額根據項目需要確定,不設上限。同時,幫助引入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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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創投基金命題競標支助類
支持對象:獲得國騰創投基金命題競標項目的團隊。
支持方式:由創投基金(單獨或聯合外部風險投資基金)投資,投資金額根據項目需要確定,不設上限。同時,幫助引入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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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改支助類
支持對象:原創的教改項目。
支持方式:創投基金根據項目實際進行支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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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競賽獎勵類
支持對象:參加競賽獲得優異成績的教師、學生、指導老師。
支持方式:創投基金按照成都學院將獎勵標准,進行同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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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實習補助類
支持對象:接收成都學院在校大學生和聘用成都學院應屆畢業生的集團各公司。
支持方式:凡接受成都學院大學生實習實踐,按每個學生40元/工作日標准支付補助給使用單位(最長三個月,每個公司每年人數最多不超過5人;凡聘用轉正半年及以上成都學院應屆畢業生,給予聘用單位一次性獎勵3000元/人。);申請人應根據項目所處的階段和個人的具體情況,申請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同一項目原則上每次只能獲得其中一類支持,但項目成長和成熟後,可申請下一階段支持。(如獲得“優秀項目創意獎”支持的項目,實施後可申請項目孵化或項目投資的支持。)
注:同一個申請人同時申請幾個B類或C類支持的,創投基金原則上只能支持一個項目;國騰創投基金委員會還將在公司注冊手續的辦理、企業經營 中的管理培訓及相關政策的把握等各個方面給予申請人支持。
支持條件
項目申請B、C類支持,應具備以下條件:
- 項目特性
- 符合國家産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
- 産品市場
- 産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重點支持
- 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重點支持研發階段和中試階段的項目。
- 申請人資格
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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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爲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軟件專修學院在校學生、教職工。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産品的研制、開發、生産和服務業務。
(3)申請人有一定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大學生在校期間品學兼優,無不良在校記錄;在校教職工和在職員工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限制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情形的人員。
申請程序
直接申請地點
- 在校學生在學院團委(創投基金學生辦公室)
- 教職工在學院科研處(創投基金教師辦公室)
- 軟件專修學院師生在成都國騰實業集團創投基金綜合辦公室
申請方式
- 按要求填寫申請材料(申請書、可行性報告以及附件等)
申請須提交的材料
- 《國騰創業投資基金項目申請書》
- 《國騰創業投資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國騰創業投資基金項目預算申報書》
- 申請人身份證及學生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 已經營一定時間的企業,需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的會計報表(複印件)和相應的審計報告(複印件), 以及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複印件);會計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等 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須報送企業注冊時的驗資報告(複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複印件) 擬新設立企業的在校學生需提交在校期間學費已繳清的相關證明文件
- 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的複印件)
- 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等的複印件及産品照片)
關于審批
1、國騰創投基金各辦公室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國騰創投基金各辦公室一般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向申請人告之(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
2、受理審查合格的項目,采取透明公開、擇優選擇的原則進行立項審查。立項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一般自對該項目進行受理審查之日起三個月內通知。
3、通過立項審查並報創投基金支持的項目,將于立項之日起20日內以申請人可以獲知的方式通知申請人,並與其簽訂《國騰創業投資基金項目合同書》。
4、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申請人可根據需要備份申請材料。